尚志市农民反映:没见许可手续 八亩林地被强占建电塔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6月3日电(姜辉)近日,尚志市农民史延虎反映,自家八亩林地被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强行进入建了4座高压电塔,林地内许多景观林被砍,对方没有用地许可手续和采伐许可证。尚志市苇河镇党委书记李子军表示,建设高压电塔是哈牡客专配套工程,是黑龙江省委、哈尔滨市委督办的重点工程,为了保证工期,实施“三边”工程,边建设边审批边办手续,如果农户对补偿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高压电塔施工现场,被砍伐毁坏的树木和林地。
史延虎家的林地位于苇河镇东部,其出示的林权证显示,多处地块总面积200亩左右,登记时间为2011年,林地使用期40年。“有4座电塔在我家林地里,总共占了8亩左右”。
在林地现场,一米多高的景观林长得郁郁葱葱,一条五六米宽的道路沿着景观林直通数十米高的铁塔,铁塔周边被伐掉的树根清晰可见。
“路是施工方用推土机推的,方便他们运料,原先不到两米宽,两边都是景观林,都给砍了”。史延虎介绍说,去年年底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和评估公司的人说要在他的林地内建高压电塔。“他们先后报了几次征地补偿费,每次都不一样,最少17.4万,第四次给到40万,但是和附近别人得到的建塔占地补偿金额差距很大,评估公司都是他们找的,评估标准和资质我不认同,一直没谈妥”。
2019年3月26日,史延虎收到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项目管理中心的一封《工程施工通知函》,对方通知两天后进场施工。
史延虎接到的《工程施工通知函》。
“重点工程咱们得支持,但是也不能凭借一个公司的一封通知函就强占林地啊,即使发函也得是政府机关啊”。史延虎告诉记者,2019年4月28日,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强行进入他的林地进行施工,对林地内的景观林和树木进行了大面积砍伐。“现场有苇河镇政府人员和警车,我要求他们出示征地手续和采伐证,没人理我。我只好报警,接警员让找现场警察,但是现场的警察没下车,只是告诉我配合工作。”
史延虎表示,林地被占后,他多次联系苇河镇政府和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并向哈尔滨市市长热线投诉,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勘察、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然后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批准占用或征用的林地上的树木时,应向林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对此,尚志市苇河镇党委书记李子军表示,建设高压电塔是哈牡客专配套工程,是黑龙江省委、哈尔滨市委督办的重点工程,苇河镇政府是代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协调解决征收问题。“伐林占林地需要办手续,是边建边办”。李子军表示,为了保证重点工程工期,工程施工实施“三边”工程,边审批边建设边办手续,哈尔滨供电公司有的会议纪要。林地征收补偿款第一次评估是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的,评估公司有资质也能承担法律责任。“史延虎向我们反映过补偿低的问题,为此,苇河镇政府又委托了黑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二次评估,金额在40万元左右,当时是就高不就低,哪家评估高就按照哪家来,如果史延虎对两次评估结果都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利益。